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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及釋放量申報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12 月 28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96 年 12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環署毒字第0960095335F號函
法規體系: 化學物質管理/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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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十七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毒字第 0960095
  335F  號公告發布自九十六年十二月十九日起停止適用                           
2.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二十四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0)環署毒字第 005
  3629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6  點
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9)環署毒字第
  0078322 號公告訂定發布全文 8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