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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嚴重污染案件罰鍰額度裁量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05 月 20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7 年 05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環署水字第0970034786號令
法規體系: 水質保護/水污染防治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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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十二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水字第 097003478
  6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九十七年五月十三日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九月十一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水字第 096006808
  3C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三月二十四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水字第 0950022
  049C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點條文及第 3  點條文之附表;並自即日生
  效
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五月二十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水字第 094003695
  4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5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