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十月一日環境部環部空字第 1131059931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13 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二月十二日環境部環部空字第 1121323812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2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審查開發行為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增量抵換
處理原則;新名稱:環境部審查開發行為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增量抵換處
理原則)
2.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一月二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1111101
949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1 點;並自即日生效
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七月二十八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0980065
339C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