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提供空氣品質監測儀器校驗服務規費收費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3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環署資字第1010017105號令
法規體系: 監測資訊/環境監測
立法理由: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三月三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資字第 101001710
  5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告
  第 2  條、第 3  條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
  十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