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六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 0920032
1550 號令、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0920091560 號令、經濟部經工字第 0
9202 611950 號令、交通部交路發字第 092B000072 號令、行政院農業
委員會農林字第 0920030748 號令、行政院衛生署衛暑食字第 0920401
460 號令、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管字第 0920055930A號令、行政院勞
工委員會勞安二字第 0920043321 號令會銜發布廢止
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十七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89)工程企字第
89007054 號令、內政部(89)台內營字第 8981203 號令、經濟部(
89)經工字第 89205218 號令、交通部(89)交路發字第 008912 號令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9)農糧字第 890020237 號令、行政院衛生署
(89)衛署食字第 89012841 號令、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9)環署管字
第 0012358 號令、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9)台勞安二字第 0010515
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文 21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