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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以聚乙烯對苯二甲酸酯及聚氯乙烯材料製成之容器,取消回收獎勵金之日期及實施方式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4 月 30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8 年 11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環署基字第1080083538號函
法規體系: 資源循環/應回收廢棄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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