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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公告廢鐵容器及廢鋁容器為不易清除、處理及含長期不易腐化成分之一般廢棄物
公發布日: 民國 86 年 06 月 26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環署廢字第1080100639號函
法規體系: 資源循環/應回收廢棄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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