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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事業廢(污)水放流口及廢(污)水處理設施獨立專用電表設置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83 年 05 月 18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92 年 08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環署水字第0920056304號函
法規體系: 水質保護/水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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