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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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
108.11.27 |
廢臺北縣準用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四條關於直轄市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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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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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 |
108.11.27 |
廢桃園縣準用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四條關於直轄市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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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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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 |
108.11.27 |
廢核釋「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各種文化、教育、訓練設施或研究機構之擴建認定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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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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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 |
108.12.06 |
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及其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公告事項第二項表二之解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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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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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5. |
108.12.10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所得利益核算及推估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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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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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6. |
108.12.25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
原名稱: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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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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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7. |
108.12.25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
原名稱:毒性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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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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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8. |
108.12.26 |
廢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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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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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9. |
108.12.30 |
廢核釋「應由製造、輸入業者負責回收、清除、處理之物品或其容器,及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公告事項第一項之表一,有關資訊物品項目「電源器」之補充規定
原名稱:核釋「應由製造、輸入業者負責回收、清除、處理之物品或其容器,及應 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公告事項第一項之表一,有關資訊物品項目「電源器」之補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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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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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0. |
108.12.30 |
廢核釋「應由製造、輸入業者負責回收、清除、處理之物品或其容器,及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公告事項第三項及第四項之補充規定
原名稱:核釋「應由製造、輸入業者負責回收、清除、處理之物品或其容器,及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之補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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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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