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
11. |
088.10.05 |
廢第三期實施使用中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日期、區域及使用中機器腳踏車所有人參加定期檢驗期限
|
實質法規命令
|
|
12. |
088.10.05 |
廢第一期實施使用中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日期、區域及使用中機器腳踏車所有人參加定期檢驗期限
|
實質法規命令
|
|
13. |
088.12.24 |
廢含2-氯苯胺等二十一種化學物質達管制濃度標準以上者為毒性化學物質,並公告其最低管制限量及毒性分類
|
實質法規命令
|
|
14. |
088.12.24 |
廢含多氯聯苯等六十四列管編號、一一四種化學物質達管制濃度標準以上者為毒性化學物質
|
實質法規命令
|
|
15. |
089.08.30 |
廢台灣地區沿海水區範圍、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
|
實質法規命令
|
|
16. |
089.10.07 |
廢含樟腦、萘、對二氯苯防蟲粒劑及敵避(DEET)成分等為不列管環境用藥,不適用環境用藥管理法之規定
|
實質法規命令
|
|
17. |
090.03.01 |
廢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之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排放係數及控制效率
|
實質法規命令
|
|
18. |
091.01.14 |
廢自八十八年七月一日起含硫量百分之0.0五(0.0五%)以上柴油於台灣本島地區,為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
|
實質法規命令
|
|
19. |
091.01.14 |
廢含硫量超過百分之○‧○五之柴油於澎湖縣、金門縣及連江縣,為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應予管制使用及販賣
|
實質法規命令
|
|
20. |
091.01.28 |
廢台灣地區沿海水區範圍及水體分類
|
實質法規命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