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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台灣地區沿海水區範圍及水體分類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08 月 30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1 年 01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環署水字第0910007551號公告
法規體系: 水質保護/水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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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本署於八十九年八月三十日以 (八九) 環署水字第○○四九九六八號公告
          之「台灣地區沿海水區範圍及水體分類」,自即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