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環境部空氣污染防制基金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空氣品質改善維護計畫審核及撥款作業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0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環部空字第1121313963號函
法規體系: 大氣環境/空氣品質管理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2.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月三十一日環境部環部空字第 1121313963 號函
  修正名稱及全文 7  點;並自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氣污染防制基金補助直轄市、縣(市)
  政府執行空氣品質改善維護計畫審核及撥款作業原則;新名稱:環境部
  空氣污染防制基金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空氣品質改善維護計
  畫審核及撥款作業原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