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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止本署98年11月19日環署廢字第0980104449號令、99年1月20日環署廢字第0990005841號令及98年8月31日環署廢字第0980076145號令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12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環署廢字第1080098700號令
法規體系: 資源循環/應回收廢棄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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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三十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廢字第 10800
  98700 號令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