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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12 月 2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08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環署化字第1108200936號令
法規體系: 化學物質管理/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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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八月三十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化字第 110820093
  6 號令修正發布第 2、6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告
  第 2  條第 2  項、第 5  條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權責事項
  ,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
1.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化字第 108
  8000754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6  條;並自一百零九年一月十六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