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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固定污染源管理資訊公開及工商機密審查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10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1080076770號令
法規體系: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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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月二十一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10800
  7677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告
  第 2  條序文、第 3  條第 1  項序文、第 4  條序文、第 7  條、第
  8 條第 1  項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
  八月二十二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