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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行為揭弊者法律扶助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07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環署化字第1088000371號令
法規體系: 化學物質管理/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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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七月八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化字第 108800037
  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告
  第 3  條第 1  款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
  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