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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核釋「應設置資源回收設施之電子電器物品販賣業者範圍、設施設置、規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公告事項七及公告事項九,有關「消費者權益須知確認單」(表二)及「公告指定電子電器物品販賣業者執行回收清除作業管制聯單」(表三)之書表格式應記載事項之要求,業者製備之書表格式應不得少於前述書表格式內之應記載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7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環署基字第1000054775A號令
法規體系: 資源循環/應回收廢棄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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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四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基字第 1000054775A  
  號令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