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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公布施行後過渡期間執行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8 月 02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3 年 03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環部空字第1131014747號令
法規體系: 大氣環境/空氣品質管理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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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三月七日環境部環部空字第 1131014747 號令發布
  廢止;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月二十五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10700
  85518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8  點;並自一百零七年八月三日生效
  (原名稱: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公布後過渡期間執行原則;新名稱:空
  氣污染防制法修正公布施行後過渡期間執行原則)
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二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0910053163A
  號公告訂定發布全文 15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