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三月二十二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綜字第 11210
28201 號公告修正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四月十三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綜字第 1070026
438 號公告修正
(原名稱:工廠之設立或園區之開發,位於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釋出
之土地(不含釋出後已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作為工廠或園區之範圍
),屬對環境有不良影響之虞之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新名
稱:工廠之設立或園區之興建或擴建,位於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土地
,對環境有不良影響之虞者,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十三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綜字第 10101
02245 號公告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