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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低碳產品獎勵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07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管字第1060050913號令
法規體系: 氣候變遷/氣候變遷因應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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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七月十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管字第 106005091
  3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告
  第 3  條第 1  項第 1  款、第 2  款、第 3  款、第 2  項、第 4  
  條序文、第 6  款、第 5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6  條、第 7  
  條第 1  項、第 10 條序文、第 11 條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
  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