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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現有大型焚化廠統一調度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01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督字第1070000984E號令
法規體系: 環境管理/生活廢棄物處理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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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八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督字第 107000098
  4E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告
  第 3  條第 1  項、第 4  條序文、第 3  款、第 5  條第 1  項序文
  、第 7  款、第 6  條第 1  項序文、第 5  款、第 2  項、第 7  條
  第 1  項序文、第 1  款第 6  目、第 2  款第 2  目、第 4  目、第
  2 項、第 8  條、第 9  條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權責事項,
  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