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五月二十七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基字第 1101055
235A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八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基字第 107000205
8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6 點
(原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稽核認證團體監督委員會受理檢舉案作業
要點;新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稽核認證團體監督會受理檢舉案作業
要點)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五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2)環署廢字第 0
054001B 號公告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7 點
(原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稽核認證公正團體監督委員會受理檢舉案
作業要點;新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稽核認證團體監督委員會受理檢
舉案作業要點)
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十一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9)環署廢字第 002
5796 號公告訂定發布全文 7 點;本要點經本署署長核定後實施;修
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