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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補助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08 月 1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8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1111104142號令
法規體系: 大氣環境/移動源空污防制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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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八月二十四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11111
  04142 號令修正發布第 3~5 條條文;增訂第 5-1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告
  第 2  條第 4  款、第 5  款、第 8  款、第 9  款、第 3  條第 6  
  項第 5  款、第 4  條第 1  項序文、第 10 款、第 3  項序文、第 4
  項、第 5  項、第 5  條、第 5-1  條第 2  項、第 3  項、第 4  項
  、第 5  項、第 6  條第 1  項、第 7  條第 1  項序文、第 8  條所
  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起
  改由「環境部」管轄
4.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八月十四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1090061
  293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八月十三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1080058
  327 號令修正發布第 8  條條文及第 5  條附表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二十七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10800
  36920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8  條;並自一百零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施行
  (原名稱:淘汰老舊大型柴油車補助辦法;新名稱:大型柴油車汰舊換
  新補助辦法)
1.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八月十六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1060062
  768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