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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灰渣再利用廠及最終處置場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9 月 0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4 年 11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環署廢字第0940088734號函
法規體系:
資源循環/廢棄物清理
立法理由:
中華民國94年11月3日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pdf
圖表附件:
附件一BOO再利用廠及最終處置場設置流程圖.PDF
附件二BOT再利用廠及最終處置場設置流程圖.PDF
附件三公有公營再利用廠及最終處置場設置流程圖.PDF
附件四主辦機關年度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調查表.PDF
附件五主辦機關已奉核定由民間參與或民間自行規劃之公共建設案件首次及按季進度報表.PDF
附件六環境敏感區位及特定目的區位限制調查表.PDF
附件七既有灰渣再利用廠招標及委託營運流程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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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三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廢字第 094008873
4 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70 點
(原名稱: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一般事業廢棄物(含垃圾焚化灰渣
)最終處置場作業要點;新名稱: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灰渣再
利用廠及最終處置場作業要點)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二十九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廢字第 0910074
782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71 點
1.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四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環署廢字第 0056107 號函訂
定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