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加強維護公廁清潔衛生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72 年 01 月 13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9 年 01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環署毒字第1090003026號函
法規體系: 環境管理/環境衛生
法規功能按鈕區
2.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十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毒字第 109000302
  6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1.中華民國七十二年一月十三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臺七二衛字第 0687 號
  訂定全文 5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