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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環境部垃圾能資源回收(熱處理)廠查核評鑑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4 月 1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4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環部授管字第1137110350號函
法規體系: 環境管理/生活廢棄物處理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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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四月十七日環境部環部授管字第 1137110350 號函
  修正名稱及全文 9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查核評鑑要點;
  新名稱:環境部垃圾能資源回收(熱處理)廠查核評鑑要點)
4.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八月十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督字第 0980070325
  號函修正下達全文 8  點
3.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二十六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設字第 0950059
  702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8  點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七月十三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設字第 094005449
  7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8  點
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十三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工字第 093002593
  0 號函訂定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