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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生質塑膠物品及其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2 月 22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1 年 06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環署基字第1010046877號公告
法規體系: 資源循環/應回收廢棄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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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四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基字第 101004687
  7 號公告廢止;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一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二十六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基字第 100006335
  4A  號公告修正
1.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二十二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基字第 0990015
  782 號公告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