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Toggle navigation
Toggle navigation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行政函釋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資料開放(Open Data)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法規沿革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
核釋「應由製造、輸入業者負責回收、清除、處理之物品或其容器,及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公告事項第一項之表一,有關資訊物品項目「電源器」之補充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08 月 3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8 年 12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環署廢字第1080098700號令
法規體系:
資源循環/應回收廢棄物管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三十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廢字第 10800
98700 號令廢止
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八月三十一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廢字第 0980076
145 號令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