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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義務所得利益核算及推估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10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環署水字第1040080855號令
法規體系: 水質保護/水污染防治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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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月七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水字第 104008085
  5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告
  第 2  條第 5  款、第 3  條第 1  項、第 2  項序文、第 8  款、第
  5 條第 1  款、第 2  款、第 7  條第 3  款、第 9  條第 1  款、第
  2 款、第 3  款、第 5  款、第 7  款、第 10 條第 1  項第 1  款、
  第 3  款、第 2  項、第 11 條第 1  項、第 12 條、第 13 條、第 
  14  條第 1  項序文、第 1  款、第 2  款、第 2  項、第 15 條、第
  16  條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二
  十二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