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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營建工地及土石方堆(棄)置場為減少逕流廢水中濾出物及泥沙沖蝕量之必要措施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8 月 26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6 年 03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環署水字第0960017057號公告
法規體系: 水質保護/水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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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三月五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水字第 0960017057
  號公告發布廢止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二十六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水字第 0920062
  155A  號公告修正發布全文 2  點
1.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二十九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0)環署水字第 004
  0669  號公告訂定發布全文 6  點;並自九十年七月一日實施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二十六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水字第 0920062
  155A  號公告發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