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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環境用藥廣告申請審查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06 月 22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95 年 07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環署毒字第0950058210F號公告
法規體系: 化學物質管理/環境用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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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二十五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毒字第 0950058
  210F  號公告發布自九十五年七月二十七日起停止適用
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二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8)環署毒字第 0
  040673  號公告訂定發布全文 11 點;並自八十八年七月一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