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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動產品碳足跡標示審議會設置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1 月 29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9 年 03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管字第1030047601號函
法規體系: 氣候變遷/氣候變遷因應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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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三月十六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管字第 1090018
  306C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十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管字第 103004760
  1 號函修正第 7~9 點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三月十二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管字第 1030020
  628 號函修正第 4、5 點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三月一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管字第 101001721
  9 號函修正全文 13 點
1.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二十九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管字第 0990010
  700 號公告訂定全文 13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