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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環境部補(捐)助民間團體、傳播媒體及學校辦理環境保護相關活動或計畫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87 年 03 月 1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環部保字第1121330677號函
法規體系: 環境保護/環境綜合管理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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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二月十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綜字第 1101168
    217 號函修正第 6、8、10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9.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五月六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綜字第 109003389
  5 號函修正第 5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二十六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綜字第 10600
  47768B  號函修正第 11 點條文
7.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九月十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綜字第 105007405
  5 號函修正第 6  點條文;並增訂第 12 點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月一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綜字第 0980088735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11 點
  (原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補助民間團體、傳播媒體及學校辦理環境
  保護相關活動或計畫實施要點;新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補(捐)助
  民間團體、傳播媒體及學校辦理環境保護相關活動或計畫實施要點)
5.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二十九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綜字第 0940058
  968 號公告修正發布第 3、4 點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十五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綜字第 092000434
  9A  號公告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十六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九○)環署綜字第 006
  5326  號公告修正發布
2.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八月三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八八)環署綜字第 005
  2318  號修正發布
1.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三月十七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7)環署綜字第 001
  5564  號函訂定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