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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施行細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11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1010105620D號令
法規體系: 大氣環境/室內空氣品質管理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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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101
  0105620D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3 條;並自一百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告
  第 2  條序文、第 4  條第 2  項、第 5  條第 1  項第 4  款、第 2
  項、第 6  條第 1  項第 8  款、第 2  項、第 8  條第 1  項序文、
  第 6  款、第 2  項、第 9  條第 4  款、第 10 條第 1  項第 5  款
  、第 11 條第 2  款、第 3  款、第 5  款、第 12 條所列屬「行政院
  環境保護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起改由「環境部
  」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