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放流水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10 月 12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6 年 12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環署水字第1060101593號令
法規體系: 水質保護/水污染防治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3.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水字第 106
  0101593 號令發布廢止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六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水字第 104011037
  5 號令修正發布第 2、4 條條文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月十二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水字第 1010090
  478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0 條;除另定施行日期者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