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汽車停車怠速管理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2 月 1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01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1080006700號令
法規體系: 大氣環境/移動源空污防制
立法理由:
法規功能按鈕區
3.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二十五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10800
  06700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辦法;新名稱:汽車停車怠速管理辦
  法)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告
  第 4  條第 11 款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
  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二十五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10200
  52180 號令修正發布第 4、5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十六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1010013
  646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5  條;並自一百零一年三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