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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8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環署毒字第0950061545號令
法規體系: 水質保護/飲用水管理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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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八月七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毒字第 0950061545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告
  第 2  條第 1  項序文、第 6  款、第 2  項、第 3  條第 1  款、第
  2 款、第 4  條、第 5  條、第 6  條第 1  款、第 2  款、第 3  款
  、第 7  條第 1  項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
  十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