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環境用藥分裝調配及委託製造作業準則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7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環署毒字第0950057429號令
法規體系: 化學物質管理/環境用藥管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二十一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毒字第 0950057
  429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告
  第 3  條序文、第 5  條第 1  項序文、第 7  條第 1  項序文、第 8
  條序文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二
  十二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