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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飲用水水源水質或淨水處理改善計畫審核準則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7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環署毒字第0950051822號令
法規體系: 水質保護/飲用水管理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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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四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毒字第 0950051822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告
  第 3  條第 1  項序文、第 4  條、第 5  條序文、第 1  款、第 6  
  條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二十二
  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