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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限制產品過度包裝個案審查收費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1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環署廢字第0950007021號令
法規體系:
資源循環/資源回收再利用
立法理由:
中華民國95年1月24日訂定總說明及逐條說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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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二十四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廢字第 0950007
02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告
第 2 條第 1 項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
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