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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水污染防治費費率審議委員會設置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11 月 0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1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環部水字第1121322829號令
法規體系: 水質保護/水污染防治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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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環境部環部水字第 1121322829 號
  令修正發布第 3~5 條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水字第 10701
  02036 號令修正發布第 1~3、7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告
  第 3  條第 1  項、第 4  條、第 5  條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
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三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水字第 094008744
  6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