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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11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綜字第0930078990號令
法規體系: 環境保護/環境影響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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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三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綜字第 093007899
  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告
  第 2  條序文、第 6  款、第 3  條第 1  款、第 2  款、第 4  條、
  第 5  條、第 6  條第 1  款、第 2  款、第 3  款、第 7  條第 1  
  項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二十二
  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