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12 月 1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10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環署土字第1111133979號 令
法規體系: 環境管理/土壤及地下水
立法理由:
法規功能按鈕區
6.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月十一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土字第 1111133
  979 號令修正發布第 15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告
  第 2  條第 1  款序文、第 6  款、第 12 款、第 9  條第 1  項第 5
  款、第 2  項、第 3  項、第 11 條第 1  項序文、第 12 條第 1  項
  序文、第 13 條第 1  項序文、第 14 條第 1  項序文、第 15 條第 1
  項序文、第 16 條第 1  項第 4  款、第 20 條第 3  項、第 4  項、
  第 22 條第 1  項序文、第 23 條第 1  項序文、第 24 條第 1  項序
  文、第 25 條第 1  項第 4  款、第 31 條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
5.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九月八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土字第 1101118080
  號令修正發布第 2、13、17、24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土字第 109
  1210240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33 條;並自一百十年一月一日施行
  (原名稱:地下儲槽系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
  法;新名稱: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
3.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十四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土字第 1000003701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21 條;除另定施行日期者外,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加油站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新
  名稱:地下儲槽系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2.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四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土字第 0950051816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20 條;本辦法除另定施行日期者外,自發布
  日施行
  (原名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新名稱:
  加油站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八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水字第 0910087
  26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