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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環境影響評估法
公發布日: 民國 83 年 12 月 3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5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華總一義字第11200036341號令
法規體系: 環境保護/環境影響評估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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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五月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200036341  號令增
  訂公布第 16-2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告
  第 2  條、第 3  條第 1  項、第 3  項、第 5  條第 1  項第 11 款
  、第 2  項、第 7  條、第 9  條、第 10 條第 1  項、第 11 條第 1
  項、第 12 條第 1  項、第 13 條、第 13-1 條第 1  項、第 14 條第
  2 項、第 3  項、第 16 條第 1  項、第 16-1 條、第 18 條第 1  項
  、第 3  項、第 19 條、第 22 條、第 23 條第 2  項、第 3  項、第
  4 項第 2  款、第 3  款、第 5  項、第 6  項、第 7  項、第 8  項
  、第 9  項、第 11 項、第 23-1 條第 1  項、第 25 條、第 26 條、
  第 27 條、第 28 條、第 29 條、第 31 條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
4.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100255720  號令修正
  公布第 12~14、23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二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100119220  號令修
  正公布第 14、23 條條文;並增訂第 13-1、16-1、23-1 條條文
2.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總統(88)華總(一)義字第 88003
  03470 號令修正公布第 2、3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十二月三十日總統(83)華總(一)義字第 8156 號
  令制定公布全文 32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