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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設置之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6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環署廢字第0910040465D號令
法規體系: 資源循環/廢棄物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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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二十六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廢字第 0910040
  465D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告
  第 2  條第 3  款、第 5  條第 1  項第 8  款、第 2  項、第 9  條
  第 2  項第 7  款、第 10 條第 2  項、第 3  項、第 14 條第 2  項
  、第 16 條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
  月二十二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