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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機動車輛回收清除處理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83 年 10 月 2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86 年 10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86)環署廢字第61909號令、經濟部(86)經工字第86215201號令、內政部(86)台內警字第8670586號令、交通部(86)交路發字第8669號令
法規體系: 資源循環/應回收廢棄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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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月八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6)環署廢字第 61909
  號、經濟部(86)經工字第 86215201 號、內政部(86)台內警字第
  8670586 號、交通部(86)交路發字第 8669 號令會銜發布廢止本辦法
1.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十月二十一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3)環署廢字第 4
  9291  號、經濟部(83)經工字第 090994 號、內政部(83)台內警字
  第 8371713  號、交通部(83)交路字第 41250  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
  文 32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