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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瀝青拌合業粒狀污染物排放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82 年 12 月 2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88 年 04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88)環署空字第0019450號令
法規體系: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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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四月七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8)環署空字第 00194
  50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8  條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告
  第 4  條附表、第 7  條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權責事項,自
  一百十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
1.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2)環署空字第
  61183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  條;除另定施行日期者外,自發布日起施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