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72 年 11 月 2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8 年 08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1080059084號、交路字第10800212941號令
法規體系: 大氣環境/移動源空污防制
立法理由:
法規功能按鈕區
8.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八月十九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1080059
  084 號令、交通部交路字第 10800212941  號令會銜發布廢止
7.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三月三十一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0980024
  403D  號令、交通部交路字第 0980085015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2  條
  條文;刪除第 5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五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0920012323D
  號令、交通部交路發字第 092B000012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全文 8  條;
  並自發布日施行
5.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月十三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8)環署空字第 006
  3685  號令、交通部(88)交路發字第 8888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1、
  3、6  條條文
4.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八月六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6)環署空字第 46572
  號、交通部(86)交路發字第 8661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二月十五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2)環署空字第 076
  94  號、交通部(82)交路字第 00863-1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
2.中華民國七十六年四月十三日行政院衛生署(76)衛署環字第 658503
  號、交通部(76)交路字第 06324  號令銜修正發布
1.中華民國七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行政院衛生署(72)衛署環字第 451
  486 號、交通部(72)交路字第 25676  號令會銜訂定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