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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
公發布日: 民國 65 年 10 月 2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9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1091154399號令
法規體系: 大氣環境/空氣品質管理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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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九月十八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1091154
  399 號令刪除發布第 6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告
  第 2  條第 6  款、第 4  條序文、第 8  條第 11 款、第 12 條、第
  21  條、第 24 條第 1  項第 1  款、第 25 條第 1  項、第 26 條、
  第 27 條第 1  項第 1  款、第 3  款、第 2  項、第 29 條、第 34 
  條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二十二
  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
7.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10900
  28247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3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6.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三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0920045
  523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4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5.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八月十一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8)環署空字第 004
  9503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58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4.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二月一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04656  號令
  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七十二年五月四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環字第 424013 號令修正
  發布
2.中華民國六十九年六月二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環字第 281151 號令修正
  發布
1.中華民國六十五年十月二十日行政院衛生署環字第 129193 號令訂定發
  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