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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軍事秘密及緊急性國防工程環境影響評估作業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1 月 3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8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環部保字第1131045492A號;國規委會字第1130214734號 令
法規體系: 環境保護/環境影響評估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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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八月二十六日環境部環部保字第 1131045492A  號
  令、國防部國規委會字第 1130214734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3、4、7  
  條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三十一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1)環署綜字第 0
  910008156 號令、國防部(91)鐸錮字第 000160 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
  文 1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告
  第 4  條、第 7  條第 2  項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權責事項
  ,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